中国财政部:政府采购平等对待在华设立的内外资企业
10月25日电 中国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在华设立的内外资企业。
财政部表示,政府采购依法平等对待境内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含提供的服务,下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各级预算单位不得区别对待国内和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无论其供应商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当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财政部25日发布的《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表示,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认定、资格审查和评价标准等方面,不得区别对待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歧视。且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机构、所有制结构、投资者国家、产品品牌等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从而有效保障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财政部指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境内外企业认为其权益受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交易结果损害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公正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在处理投诉时不得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根据财政部此前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6970.6亿元,分别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0.2%和GDP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