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电 云南省农村促进局25日宣布,云南省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深化支教志愿者教育、改进帮扶方式、积极推进“加分”和惩戒不良行为,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充分激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
13项措施包括:深化支教志愿者教育、改进帮扶方式、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加分”、惩戒不良行为、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整体机制、健全培训就业帮扶快速反应机制、改进培训方式、保障充分就业、优化就业结构、加大对“两青”(贫困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未继续学业的初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力度、提供组织保障等。
其中,在深化支教志愿者教育方面,提出全省每年评选“勤劳致富之家”1万个;在改进帮扶方式上,明确坚持“按劳取酬、以工换优、多劳多得”的原则,杜绝单纯给钱或无条件分红的帮扶方式;在落实“加分”方面,提出全面建立“以业绩换积分、以货换积分”的激励引导机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移风易俗、诚实勤勉等。转化为积分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分红,以及定点帮扶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贫困地区捐赠的调拨款物等。原则上与难度和绩效加分挂钩。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量化目标和硬任务。比如,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可以及时接受培训,确保培训后100%掌握一项劳动技能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就业率达到90%以上;确保90%以上的“后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90%以上完成职业教育,实现稳定就业;到2022年,每个贫困村将有一个农村劳动力专业合作社;确保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外出务工人数不低于上年,到2025年,县外就业人口超过60%,其中省外就业人口年均增长5%。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还首次提出,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相关部门岗位推荐的贫困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按程序暂停其取得政府部门援助资格。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减少或者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到2020年底,云南省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将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63.3%。稳定就业可以巩固脱贫攻坚的‘大头’。”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大小表示,目前,技能型劳动力仅占云南省贫困人口的3.66%。在全省防贫动态监测的“三类人群”中,就业不稳定户占39.05%。《指导意见》的推出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