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电 山西省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将对逾期未还债务、大面积延期交房等经营风险较大、负面舆情较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22日,记者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山西省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遏制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市场乱象。
房地产开发方面,整改内容包括: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经土地和规划许可开工建设和销售,或超计划建设,使购房人难以办理产权证;未按规定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收取的购房款未全部进入监管专用账户的;未按照完整住宅小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的。
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期交付,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未按要求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交付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设备、装修与购房合同、广告宣传、样板房严重不符,房屋存在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业主未积极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