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拉大峰谷电价差 10月起尖峰电价上浮25%
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拉大峰谷价差,将峰谷比价由目前的1.65: 1: 0.5调整为1.7: 1: 0.38。高峰价格在峰谷分时价格的基础上上涨25%。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高峰电价的执行范围不包括居民用户;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广东拉大峰谷电价差 10月起尖峰电价上浮25%
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拉大峰谷价差,将峰谷比价由目前的1.65: 1: 0.5调整为1.7: 1: 0.38。高峰价格在峰谷分时价格的基础上上涨25%。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高峰电价的执行范围不包括居民用户;居民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