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电 记者9日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建设陆海保护开发实践区,实施最严格的围垦管制和海岸线开发管制。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向玲介绍,海南统筹加强陆海保护与开发,强化陆海协同的生态空间管控,以海岸线为轴线,充分考虑河口区域,研究划定陆海连接的空间管控单元,建立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化海岸带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实施最严格的围垦管制和岸线开发管制。
103010显示,除国家重大战略外,海南已全面停止新填海项目审批,有效扭转了“去海地”的局面。科学处理垦殖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控制无居民海岛自然岸线的开发利用。
向玲表示,《规划》提出建立陆海一体化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规划、标准和陆海协调监测评价体系,研究发布陆海衔接监测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构建“流域-河口(湾)-近海-外海”系统保护和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建立“污水受纳体-排污口入河(海)-污水管道-污染源”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管理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向玲表示,海南将系统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实施“一湾一策”精准治理。编制海水养殖连片聚集区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养殖类型、模式和规模。调查海洋塑料废弃物和微塑料的污染状况,评估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完善海洋卫生体系。
向玲介绍,《规划》提出打造“美丽海湾”先锋示范区。加强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加强各类海洋保护区建设和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