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十四五”期间,青海省水利厅将实施多项具体措施,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与振兴农村水利保障的有效衔接。
青海省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措施的目标任务是以贫困县、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推动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着力实现从重点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扶贫任务向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转变。
据悉,青海省将稳步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推进集中供水工程水费征收,保障工程效益长远发展。到2025年底,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85%。
青海提出继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指导省内在建的大篁西干渠、北干渠二期、那灵格勒河水利枢纽、徐集峡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同时,开展水库和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续建和新建那灵格尔水利枢纽、杨家、诺木洪、大河滩、萨胡腾等一批水库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增加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结合重大水源配置工程和中小水源工程,增加改善灌溉面积约60万亩;计划完成12个中型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
在提高农村牧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方面,青海将开展山洪灾害防治。2021-2023年,计划安排实施29个县重点镇调研评估、巩固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海盐县光明沟等6个山洪沟治理工程等非工程措施。确定为“三级坝”的病险水库40余座得到加固,基本消除了水库防洪隐患,防洪能力大幅提升,提高了基层防汛救灾预警和有效应对能力,排涝防洪能力显著提升。
此外,青海将建设高质量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推进德拉河、姚水河等中小河流治理,明显提升河段防洪能力,达到规划要求的防洪标准。
“十四五”期间,青海通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脱贫攻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治理水土流失1800多平方公里,300多个村庄受益,30多万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