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新三板转板推出“目的地”瞄准科创板
8月11日晚,冠电防务发布公告称,《关于公司申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的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这意味着上市首只新三板转让将正式启动。
按照“申请转板上市需在精选层挂牌一年”的要求,7月27日,首批32家精选层企业挂牌一年,部分企业已经具备转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冠电防务就是其中之一。
数据显示,冠电防务最近两年净利润(扣除后以较低者为准)分别为5346.08万元和4170.42万元,合计9516.5万元。最近三年,R&D投资分别为919.78万元、1758.01万元和2010.59万元,R&D投资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80%、12.05%和11.18%。形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有13项,2018-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457.69万元、14591.38万元和17976.82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11%。
公司表示,拟申请中小企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上市,但生效条件为取得同意向市场转让。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公司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股份转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已开始尽职调查,并准备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向本所报告,自首次披露至提交股份转让申请期间,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当相关事项取得重要进展或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披露,并按照我国股份转让公司股票停牌与复牌的相关规定,在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材料后的下一个交易日申请股票停牌,并披露相关公告。
去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监管指引》。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下,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挂牌转让相关工作。
去年11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新三板上市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精选层上市公司向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条件、限售要求、上市审核安排、上市保荐人表现等。
今年2月26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向科创板和创业板发布了《新三板挂牌公司上市试行办法》。同日,为规范申请转让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股票停牌复牌,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号文,对转让上市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内幕信息的备案核实、股票停牌复牌和终止上市等相关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至此,新三板上市公司上市主要制度规则的建立已经完成。
此外,沪深交易所于今年7月23日晚发布了转让上市配套规则,开启了新三板转让上市规则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意味着新三板上市公司向科创板或创业板转让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