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宁波市住建局”)消息,到2023年底,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将全面覆盖目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的职工,1万多名符合条件的“无房环卫工”应保尽保。
为落实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宁波积极扩大公共服务行业收入困难、无房新市民住房保障待遇覆盖面,发布实施《关于解决一线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通知》,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精准保障。
据悉,宁波将对在当地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无产权或租住公有住房(含职工宿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非本地户籍一线环卫工人,给予综合公租房政策,取消户籍、社保、年龄、积分评价等其他限制。
一方面,宁波将“无房环卫工人”纳入公租房租金补贴,提高了租金补贴的保障水平。另一方面,针对环卫工人分散作业的明显特点和职住平衡相对突出的要求,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要求宁波各区县(市)2022年至2024年每年安排不少于50%的公租房腾空房源,对符合条件的一线环卫工人实行定向配建。
除了通过公租房渠道保障外,宁波还将通过改善现有环卫职工宿舍条件,增加环卫职工宿舍数量等特殊宿舍保障方式,为需要就近居住的环卫工人提供特殊住房;通过租赁市场试点培育等市场住房保障方式,为环卫工人提供更多的小套廉租房市场住房。
据介绍,宁波力争在2022年底前,在9467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满一年的人员中,保障合格的“无房环卫工”;2023年底前,1244名从事一线环卫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中,合格的“无房环卫工”将得到保障。
据了解,宁波一直高度重视住房保障,通过努力,建立健全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时推进,“租、卖、补、改”为一体的多层次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更早按申请得到保障,同时, 考虑解决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农民工阶段性住房困难。 截至目前,宁波已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5.2万余户。
宁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积极研究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转型发展方向,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探索住宅领域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途径,迅速形成统一规范、成熟稳定、城乡协调、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补齐、改革推进的住房保障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