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计,今年上半年,山东省跨境人民币收付达2789.2亿元,同比增长超30%。其中,全省对韩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69.3亿元,同比增长14.4%;对日结算金额101.5亿元,同比增长67.7%。
“人民币跨境使用在服务实体经济、助推涉外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跨境办主任张军介绍,山东是我国外向型经济大省,该行结合本省实际,与山东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20条具体措施,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
《办法》中,山东支持辖区内自贸试验区、先行示范区等经济特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应用,鼓励支持重点地区、企业、国家和地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与中国(山东)、日本、韩国合作促进经贸合作。同时,简化相关手续,鼓励银行积极创新人民币跨境使用新产品、新工具,对受信企业采取限时办理业务、审慎普惠监管等方式。
张军表示,基于山东区域经济特点,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重点关注日本、韩国、东盟、台湾省等。在推动天然橡胶、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进口和境外承包工程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政策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统计显示,上半年山东大宗商品进口支出283.9亿元,同比增长23.4%。其中,原油支出为142.3亿元,同比增长25%;铁矿石支出62亿元,同比增长43.2%。台湾方面,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91.1亿元,同比增长231%;对台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84.1亿元,同比增长306.9%。
近日,金融数据交换标准在我国跨境人民币支付中的试点应用在山东启动。张军表示,试点是跨境人民币业务最新标准的首次应用,有利于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支持金融业扩大开放,更好融入全球金融数据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