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范,电动汽车的停车位不低于10%,燃油车要占用电动汽车的停车位,所以停车场可以多收停车费。
北京最新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对电动车的充电设施和泊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现有公共停车场和具备供电条件的停车换乘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备公共收费设施。
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换乘停车场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备电动车辆专用泊位,不足10个车位的小型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个专用泊位的原则指定专用电动车辆专用泊位。
对占用电动车普通车位的燃油车和充电完成后未离开超过一个时间单位的电动车,停车场可采用阶梯式价格标准收费,单位时间最高收费不超过现行普通车位收费标准的150%。
据报道,服务规范是北京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不具有可执行性,但对停车行业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北京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现象普遍
新《规范》对停车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硬件的完善,还要求停车管理员对有充电要求的燃油车、电动车分类停车进行指导。今年4月和7月,北京陆续发布《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但记者发现,北京油罐车占用电动车泊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记者走访的停车场中,大部分停车场都存在燃油车或多或少占用电动车泊位的现象,导致电动车车主无法充电。
根据《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的规定,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车充电站,工作人员要对充电站内的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电动车的泊位,影响正常的充电活动。事实上,停车场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还是有很多实际原因的,比如没有及时找到被占用的车主,没有给被占用的车主留下联系方式,停车位不足,导致燃油车占用电动车泊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北京停车“新规”仍需多维度完善
标准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系统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从4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要求充电站经营者“引导燃油车辆不得占用专用泊位充电”。根据要求,北京部分停车场已经开始运用技术手段设计更高效的充电桩。与人工指导相比,“技术指导”更有效。比如北京亦庄文化公园的停车换乘停车场,这里的电动车泊位安装了车牌识别系统,不是绿车就不会释放地锁。
《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中也提到,占用电动车泊位的燃油车将采用阶梯价格标准收费,但也规定了上限,即“单位时间最高收费不得超过现行普通车位收费标准的150%”。专家认为,政策上还有很多方面可以改进。
在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 陈艳艳:我认为可能有必要采取一些政策,包括一些财税政策,鼓励停车场增加充电桩,包括在运营过程中给予一些财税支持。另一方面是盘活存量。一方面,我认为有必要加强监管,包括使用一些智能手段实时监控哪些堆位被油罐车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