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计划,认真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立销售网点的要求,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
行动计划要求,认真落实校园周边无销售网点的要求。明确规范校园周边的距离标准和测量标准。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定距离标准,既要考虑当地正常的消费需求,又要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计量标准要合理,符合老百姓的认知,计量方法要简单,易于验证。
清理校园周围现有的香烟销售点。2021年6月25日前,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校园周边现有零售许可证持有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报告清理进展情况。要积极说服校园周边的持证户主动退出;变更地址的,可以依法放宽申请许可的条件;在原网站上,许可证到期后不会延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无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校园周边的无照经营户,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行动计划强调,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执行设置警示标志和查验身份证件的规定。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组织力量,在烟草销售网点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或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专项宣传标志。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卷烟的需求。难以确定是否未成年的,严格实施身份证件查验,探索应用新技术手段,提高查验有效性。
切实加强烟草市场的日常监管。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的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综合运用“双随机、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手段,将校园纳入重点监管区域,确保守法经营、教育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行动计划明确,电子烟市场监管不断加强。全面严格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各地要实行党的渠道控制。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2018年第26号通知)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2019年第1号通知)精神,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和虚假违法广告。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约谈电子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夯实主体责任,防止电子烟在互联网领域侵害未成年人。
引导电子烟店合法规范经营。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电子烟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调查,并登记建档。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销售网点和自动销售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非法销售电子烟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