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征管的转移迈出了一大步。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自然资源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是通过税收征收的,无法获得房产税的相关信息。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的税收征管与房产税的征收并无关联。
强调规范化管理 提高征管效率
那么,将上述四项非税收入转移到税务机关征收背后的深层含义是什么呢?
刘剑文表示,将非税收入转交给税务机关的做法强调管理的规范化。一方面,税务部门本身就是一个收入机关,在过去的征管过程中积累了良好的经验。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不仅可以提高征收效率,还可以使征收更加透明。另一方面,这也是标杆管理的国际先进做法。目前,越来越多的非税收入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记者注意到,2018年发布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号文提出,要合理确定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职责向税务机关转移的范围,转移一批依法保留、适合转移的非税收入项目,并逐步推进。2021年3月,财政部下发通知显示,从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征收的城市垃圾处理费,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石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是非税收入中最大的收入,转让税收征管将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向前迈进一大步,有利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效率,降低征收成本。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2020年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超过8万亿元。今年前四个月,地方政府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超过2万亿元。
“征收的职责会转移到税务部门,主要是控制征收管理的混乱,按照税制原则征收管理,征收必须征收。不允许随意返还,避免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流失或低估等问题,降低了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动力。”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认为,经过税收征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领域的不规范现象将明显改善。
有望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那么,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机关征收,是否会影响土地市场和房价?
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杨昌认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应由税务机关征收,这有利于中央政府了解地方政府的收入状况。从短期来看,由于今年的预算安排,地方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但从长期来看,会引导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地方政府在土地流转上更加谨慎,推动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延续中央调控楼市的强烈信号。
“短期内,这项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只影响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一些具体流程。”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在接受《广州日报》所有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中长期来看,这一趋势将持续下去
但目前这样的工作转到税务部门,其对土地交易市场的认识会更到位、更客观,也能判断土地市场的冷热程度和风险大小。
华南某大型国有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通知》的内容来看,对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响不会太大,但《通知》的指导意义更大。此人认为,近年来,房地产金融政策不断收紧,短期内,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可能性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