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电 记者19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获悉,浙江省将从6月1日起全面实施房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财产税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总称。一般来说,财产税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简并申报单,一单申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种财产税和行为税时,不再使用单独的纳税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种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可以简化信息提交,减少申报数量,缩短纳税时间。
财产行为税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财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保税、烟叶税等十大税种。不同纳税期的财产税和行为税可以一起申报。
这种合并申报简化了申报表格和数据项,将纳税人填写表格的数量从35个减少到11个,并将填写数据项减少204个。省税务部门还开发了智能申报服务,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务数据共享,实现自动预填表格、自动提取信息、自动计算税额、自动数据验证、智能提示异常申报等功能。
浙江省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备案前维护税源信息。如果数据项没有变化,确认后可以直接声明;如果数据项有任何变化,需要在报告前进行纠正和维护。同时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做到高峰申报,避免遗漏或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