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召开房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试点先行?
包括普通人在内的住房房产税立法正在稳步推进。
5月11日,财政部官网公布,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当天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对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将向社会释放开征房产税的信号,房产税迟早要开征。”广东发展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罗志恒告诉CBN。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分析了第一财经,根据近期官方声明,上述座谈会发布了加快房产税立法和改革的信号。未来有可能在房产税立法完成之前,在一些城市率先开展房产税试点,这些城市的试点经验也可以推动房产税立法。
目前,房地产税由NPC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起草。因为房产税会对个人住房征税,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过去的半年里,财政部一再表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
然而,房地产税的立法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房产税立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第一类,即比较成熟的,在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是今年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没有提到房地产税收立法。“十四五”计划也维持了之前“推进房地产税收立法”的说法。
财政部此前公布了房地产税收立法的三大原则,即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循序渐进。
罗志恒表示,上述会议提出讨论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实际上遵循的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未来,房产税可能会先在城市实施,然后扩展到农村。也可能在一二线城市实施,然后推广到全国其他城市。
许多财税专家认为,在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下,房地产税应该先立法后征税,因此房地产税立法应该先行是一个普遍的共识。由于房产税属于地方税范畴,采用“全权授权”的原则,由地方政府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房产税的征收时间和在税法规定的税率范围内确定具体税率。
由于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大,地方政府缺乏经济调控措施,特别是在房地产税收立法短期内难以出台的现实困境中,有学者建议可以先在部分城市开征房地产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研究所所长康佳早些时候告诉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房产税未能加快立法。中央文件也授权深圳和海南加快改革,所以两地只需办理相应手续即可进行房产税试点。深圳和海南如果要试点开征房产税,应该借鉴上海和重庆的经验,在政策设计上更加周到高效,适当扩大征税范围,体现一定的力度。
石说,当前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离不开房地产税这一政策工具。